筆者於四十一年九月十三日警員班十六期畢業,分發南投縣警局,報到時正是這年十月二十五日光復節,由先總統親自校閱警察隊伍的集訓員警,被遴選參加後,到縣局集訓,指揮官是警務處長兼警校校長陶一珊先生。
校閱後我被派到埔里分局眉溪派出所,十一月二十七日勤查返所,主管告知上級通知調桃園縣,應於十二月一日向警校報到,我不知何因,至為驚愕,心情忐忑不安,一夜難眠。
翌日被調同學互相來電始知,同批調動南投縣四名,中縣一人,都是十六期生,可能不是壞事,心情才較緩和。是日下午接到警務處任免通知書,其注意事項註明:一、奉調各員已各予加薪二級。二、各員本人及眷屬旅費,應由原任各縣發給,以便赴調。三、奉調各員應由該局督飭於十二月一日,先向警校報到講習五天後,再赴桃園縣局報到,不得延誤。四、希各知照。
而南投縣局在人事命令上註明:一、以上各員,希即填赴任旅費報告表來局領款。埔里分局轉發以上二道任免通知外,亦發調派人員通知書註明:一、希即赴調旅費由南投縣警局發給。
二、被調二員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午前,到分局辦理離差手續。如此的異動,真罕見。
講習期間始知,桃園縣復興鄉(角板山),有日據遺留太子樓,改為先總統蔣公行館,因該地環境優美、寧靜,空氣新鮮,又有先總統故鄉溪口的韻味,所以會常去,因此治安甚為重要,故而當地警察人員需大幅度調整與充實。之前雖已派十三期,李鳳洲鎮守復興分駐所(角板山),所前就是行館,白竹林把關入山管制區門戶三民派出所及檢查哨,關赫守駐角板山下,通後山之要道之拉號所(現石門水庫上游)控制前後山入出口處,而張繼遠派任與行館僅隔大漢溪對岸之溪口所,當時我們稱呼為四大金剛。
仍感不足,由十六期隊長胡養才慎重推薦筆者等十五名新力軍遞補專案調整後之警力,分佈各所,筆者被派在分駐所,以行館為中心佈置如同銅牆鐵壁,滴水不漏,爾後他們四人都考上官校,尤其李鳳洲、關赫兩先生,之後晉升到台北市警局副局長,關赫任保防室主任等退休,關主任是我的直屬長官,受教良多。
我今年八十五歲,於八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退休後,於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被中縣大里市公所暨中縣市合併後之台中市政府及大里區公所,聘請連續十七年餘之調解委員會委員迄今,退而不休繼續為人民服務,排解糾紛,減少訟源。
(張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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