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暢銷的「新聞天地」刊出一篇「流氓與皇帝」的文章,其中雖然列出許多史實,仍然受到處罰。假想移到今天,或者把標題改為草莽英雄和革命家,給編者留個下台階,也許就免於受罰了。
根據歷史記載,怎樣才算革命成功:以攻陷京城為準嗎?當然不包括「放假三天」放任兵卒燒殺,僅僅張貼出安民告示,也還不能完全算數。民國十九年有個真正的土匪頭目王金法,率領三百多人把我們的縣長趕走,等到不喜歡打硬仗的部隊開往剿討,已經兩個多月,就以藏書樓海源閣的絕版書刊散落滿街這個情況來講,自然不能叫做「替天行道」,也不能算「推翻腐敗官僚」的革命行動。
勝者王侯敗者賊,不但書有記載,民間流傳也很久遠,而且至今還殘留「槍桿子出政權」的論述,再加上所謂「秀才造反十年無成」傳說的興波助瀾,依然助長了具有「流氓」作法的讀書人,以非法思想言論,騙取對抗現行法令份子的選票,例如幼稚到向受刑人宣稱:「我當選以後可以提案修法假釋你們」的說法,騙取選票,有時還竟然當選,嚴重阻礙了民主制度的進展。
(翟世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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