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許多富豪捐錢做公益,在社會各領域產生正面作用。錢因而有了新生命,也豐富了捐款者的生命,使富人越發富裕。
全球首富比爾•蓋茲,要捐出相當於新台幣一兆七千多萬億元,給他名下的基金會,他的三個子女,不能從中獲得任何好處。美國股神巴菲特,決定捐出八成資產,打造慈善王國。香港首富李嘉誠,宣布捐出個人財產三分之一(約新台幣兩千億元),作為固定的慈善基金。
在台灣,捐出大筆金錢的富豪也很多,如首富郭台銘表示,財產不會留給子女,未來將捐出九成財產作公益。已故台塑董事長王永慶、聯電董事長曹興誠、長榮集團張榮發、潤泰集團尹衍樑等,都是捐款大戶。而更多的人,則定期或不定期捐款給慈善團體,再由慈善團體依據社會的需要作為分配,是急民之急的有效作法。
「財富」若管理不當,容易過眼雲煙般地消逝。有慈善心的人,不會將財富獨自擁有,而是能夠以人溺如己溺、人飢如己飢的襟懷,無論遠近親疏,一旦有苦有難就盡己所能,及時伸出援手,發揮民胞物與的精神。
錢財不能說不重要,有錢可以使生活有安全感。但正如莊子所說:「鷦鷯巢於深林,不過一枝;鼴鼠飲河,不過滿腹。」錢財一旦超過生活所需很多,就反而成了累贅,或誘發墮落。所以追求錢財和物質享受,不妨;而將享受之外的部分,用於廣施慈善,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也是一種節制與美德。
衡量一個人的價值,有不同的角度。有人錢財億萬,物質享受極高,而感情生活顯得貧乏,或不事學問,恐怕不被認為是富人。有人學問淵博,生活在有情世界,即使物質生活僅能溫飽,仍被認為他是富有。這是絕大部分人都肯定的量尺。
現今全球天災人禍頻仍,生在地球上的每一份子,人人都必須有生命的共同體的共識。有幸平安的人,就應關懷遭遇不幸的人,無論在職或已退休的社會菁英,兒女都已長大了,發個好願,將這一生累積下來的寶貴智慧和歷練經驗,去做義工。能為社會人群奉獻的人,最可敬!大家用心去體會「施比受更有福」,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難為能為的人,最富有!
(于愷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