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前局長兆祥先生,於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逝世,已滿十週年,不勝欷吁與懷念!今敘幾樁往事為念。
先生於六十二年五月,由內勤轉換外勤工作,首任台北縣警局副局長,後升台北市木柵、松山、中山分局長,嗣調陞嘉義、台中縣、台中市、高雄市、台北市等警局局長,於八十年七月六日退休,一路順遂。
先生任警官學校(暨警校與警察電台)教官,教授「違警罰法」,上課時鮮少攜帶講義,為當時違警罰法專家之一,到課堂即講:請同學們打開書本某頁某章節,講述立法精神、目的、執行時應注意事項等,章節分明,從無失誤,簡明易懂,好似將講義印在腦海中。
先生任嘉義局長不久,於某星期天批閱公文畢,至院內發現同仁下象棋,乃趨前觀陣,表示願就教高段之張某,最後張某甘敗佩服而結束,斯時一位駕駛認出是局長,並說局長平易近人,不但棋藝高,籃球亦棒,據說酒量也是一流,其實先生之意不在酒,而是營造氣氛與情趣,以解工作壓力及做些公共關係。
猶記先生於北市局長任內,為求能快速反應處理案件,及發揮主動出擊、打擊犯罪之奇效,思忖首創「小區域巡邏勤務制度」,在在影響今後巡邏勤務的發展模式,先生卻笑稱,靈感來自平日涉獵之古龍、金庸等武俠小說,經縝密構思下,規劃設計試驗出此制度,發揮出極大功效。
先生任嘉義局長期間,向主席林洋港先生爭取到二仟萬經費,再向縣府請到二仟萬,將嘉義警局之分局、派出所破爛之廳舍修建一新,為同仁謀福祉,並提高士氣,全省績效評比名列前茅,蒙警務處記功,唯在台北市雖亦要好心切,但因礙於預算未達心願,念念不忘,遺憾終生。
(徐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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