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是醫治、安慰及鼓勵人的一種妙藥,同時也可變成傷人的劇毒。如隨自己的興致信口開河,必然會招來誤解或爭論。
在社會生活中,有些是需要用善意的謊言來點撥過去,要避免說直接傷害人自尊心和惡意指責他人的話,或不適當場合的謾罵等,雖然這些有時不是出之自己的本意,也需要再三的考慮。
在現實生活中,出言有錯是收不回的,過份慎重,說話拐彎抹角,也難傳真意,雙方交談對話可由對方的表情、語調來理解對方的意願,若不清楚,可再請教,也可檢視自己的話有否不妥當的地方。
說話應以「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為原則,不知道的就不要說,把不知道的事牽強附會渲染,甚至說得不合題旨,這種強不知以為知,雖不犯法,相信若因此傷害了無辜,良心上是會不安的。(傅傳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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