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退協會員張嘉長,任調解委員績優獲表揚
 
 

 

  台中縣退警協會會員張嘉長,於八十二年十一月屆齡退休後,獲聘台中縣大里市調解委員至今。人緣佳,說服力強,調解案件多能成立,獲當事人雙方接受與肯定。於今年六月十四日台中市慶祝警察節大會上,接受市長胡志強頒發「退警之光」獎座一面表揚,聞者咸謂張嘉長實至名歸。
  前此張員曾受台灣省政府表揚一次、台中縣政府表揚七次。張員亦受聘為大里市某駕訓班之交通法令講師有年,交通法令專業頗受學員推崇。因張員為人熱心,受到家鄉民眾愛護,被推舉出任其住處福興社區長壽俱樂部會長,服務長青會員。
  此外,八十五年四月當選為孝行楷模,九十二年當選為模範父親,在任調解委員並兼任榮譽觀護人,辦理保護管束工作優良,獲高等法院檢察署獎狀表揚。
張嘉長彰化人,現年八十四歲,警員班十六期、巡官班九期畢業。退休後曾任台中縣退協第四屆至第七屆理事,兼任霧峰地區分區主任,為退警同仁服務不遺餘力,蓄有口碑。(詹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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