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十五年臺北市警察局在王副局長曜臨及刑事科季科長發祥的策劃下,舉行十個警察分局犯罪偵防成果競賽,當時臺北市大安區是重要外國使領館及住宅區,偵防重點以竊盜案件預防偵破為主。
我到大安分局接事後,十一月間一個月黑風高的深夜一時許,在和平東路派出所看完勤務,看到派出所斜對面龍泉街內五巷巷口,一名身著睡衣操外省口音男子攔車報案,謂其家(龍泉街五巷內)有竊盜侵入,現躲入院內花木中。我勘察狀況,其住宅係巷頭第一戶,院牆高僅及胸,極易翻越,院內灌木花草亦易藏匿,我將隨身攜帶的三節鐵棍及手電筒交給他,教他不斷向院內照射及作出聲響,令竊盜不敢現身,一面由派出所叫出四名警員進行搜捕,但無所獲。
我放棄搜索,大聲喝叫警員同仁收勤上車,發動引擎,大力踩動油門呼嘯而去。車至龍泉街外和平東路上停下,下車回頭步行至原來現場防火巷二端,各由警員一人守候。
到四時許,天色未亮,發現巷內一個短小中年男子背著包袱走出,立被巷口二端警員包抄逮捕,帶到分局,經老刑警認出是吳姓慣竊,出獄才十個多月,就做了一百二十多件竊案。
天亮後,我交代和平東路派出所員警,再到巷口內那名慣竊竄出的第九家,向其屋主說明經過,將包袱內之西裝料、新臺幣數千元發還,失主是宋楚瑜先生的姑母夫婦,尚不知家中被竊,曾到分局連聲道謝。
這一年大安分局突破了多少年來評比總是殿後的首例,獲得了競賽的第一名,偵破這件吳某慣竊案,對破獲率提高確有些幫助。(王家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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