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時常報導:某人在國會殿堂上,口出「三字經」辱罵他人。曾於九十九年某月,臺灣各電視媒體一致報導,某電視臺主持人某某口裡不斷的用「三字經」,辱罵國家元首及其家人。個人感到疑惑的是:罵人,是粗魯野蠻的行為!僅被社會媒體用來「比喻」為口出「三字經」。這樣的「比喻」,適當嗎?
「三字經」這本教課書,據說是在七百多年前宋朝儒士王應麟所作,另一說是宋末時區適子所寫:因年代很久無法考証。後經多次改朝換代,自遼金以後為明清學者增補。到民初國學大師章太炎增修至清朝止。近人陳立夫先生增訂為現今之版本。故「三字經」一書,是集眾先賢們的智慧結晶而完成的。
「三字經」自宋朝起即為兒童的啟蒙教本,全書共有一千多字,每一句均以三個字組成,讀起來順口易記;所謂「經」字是準則的意思,也是世人需遵循的法則,故取名為「三字經」。
書的內容由人性開始談起,主張人性本善,以後如果受到不良環境的影響,就會慢慢的變壞;並列舉了一些教子成功的例子,並闡述了一些倫理、親情和國學知識,以及各朝代興替的簡要情節。使初學兒童逐步對我國歷史有一個明確的概念。
現在的新聞媒體們將罵人髒話的人,「形容」、「比喻」為用三字經在罵人,似乎不太恰當!也是對先賢著者們的不敬。
個人的看法:凡是用「惡言髒話」攻擊他人、侮辱他人,應該說是:「語言暴力」。「三字經」是教育兒童的課本。兩者「風馬牛不相及」,新聞媒體以牽強附會的方式,把它湊合在一起作成「不倫不類」的「比喻」,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吳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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