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早年,我在分局擔任查勤巡官時,查勤區有條石牛河,河東河西分屬不同派出所管轄。每次遇有水流屍剛好卡在河中央,大家均互推管轄權,不想受理,甚至驚動查勤巡官臨場鑑界,解決紛爭。
為何這樣?因處理溺死案,沒有功獎,還要負責看管屍體,久等驗屍作業,如此吃力不討好苦差,難怪彼此都推。
民國八十七年,我由戶政所主任改調高雄港警所經濟組長,專責查緝港區走私案。有次接獲××派出所報告:「查到海上工作船走私大宗洋煙、酒。」我不敢怠慢,即刻調度小型快艇趕往支援,途中駕艇余警員問我:「發現載浮載沉屍體,可否耽擱一些時間,先撈屍靠岸,再趕行程?」我心中考量,辦大案比撈屍重要,便回說:「通知轄區派出所處理,以免影響我們辦案。」
余員聞言,低聲懇求:「今天海上風浪大,如果等候支援員警到場,屍體不知又要漂到何處?現在死者靈魂正在海中驚惶掙扎,急待脫離苦海,長官可否考慮及時助一臂之力?」
待靠近目標,原是一頂女用大帽與大型塑膠袋交纏一起,真叫人虛驚一場。
事後我一直納悶,打撈屍體要面對屍臭以及感染屍毒風險,是人人厭惡之事,為何有人不排斥,反而熱情付出愛心行動?為解謎,我藉機探問余員,怎知浮屍存在靈魂想法。
他說:「靈界現象,如果說有,也難提出科學驗証,不過港警與漁民接觸多,看漁民舉辦燒王船祭典,虔誠建造上千萬元王船(漁船)燒給海上罹難之亡魂,有船靠岸安息。還有漁船出海、捕魚,遇上海難浮屍,都會不計重大損失,優先撈屍靠岸。把撈屍視同救人之慈悲心懷,的確使港警感動傚法。」
我不禁自問:警察學漁民敬重往生亡魂習俗,進而促成積極處理溺死案之工作態度,縱然涉及迷信問題,似乎也要替它善後;人死為大,恐怕不全是迷信問題。(林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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