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鄉︱粵東,鴉片煙館確曾存在,當我懂事年代(民國廿六、七年),記得居家附近有家賭場,不時會在熬煮鴉片煙膏,香氣四溢誘人,遠近人家都能相聞,令人想前去嚐一口。當時我家鄉流行一則笑話:有一小孩晚上哭鬧不休,吸鴉片的父親罵道:「你再哭,我就把你塞進煙筒裡去。」當然煙筒裡塞不進小孩,可是他可把小孩賣錢去抽大煙,不就等於把小孩塞進煙筒了嗎?
筆者來台後從事刑事警察工作,很長的時間在分局承辦列管煙民業務,經常接觸煙民,列管煙民每年要定期接受調驗一次,到時必須通知轄內所有列管煙民前來分局採尿,我們事先準備每人二隻乾淨瓶子,承辦人還得親自監督取尿,以防灌水調包事件發生,并需取得一定份量。有時一個煙民就要等上二三小時才能採足,如遇女煙民取尿更加麻煩,尿水採足後還要封口按指紋,然後集中造冊送縣府衛生局化驗。如係現行犯臨時化驗,則隨案移送法院或刑事警察局相驗。這種繁瑣又骯髒的工作,很少人願意接辦。
煙毒犯很刁鑽,善游走法律邊緣,辦煙毒案要特別小心。他們口風緊,保密到家,傳遞消息特快,常相互掩護煙滅証據,連道上兄弟也遠離煙毒,一旦染上連大哥也混不下去的。因此他們牽朋引伴設計誘人吸毒,一旦上癮,沒有他們就買不到毒品,如此一來,他們可中間抽成,這樣繁衍下去,煙毒犯永遠消滅不了!
煙毒犯習慣上會共用針筒,因此傳染愛滋病機會特別大,加拿大政府也是反毒國家,但其除了取締煙毒外,還積極勸導吸毒人儘快戒毒,同時也告誡不要共用注射針頭,以免感染「愛滋病」。政府並發動義工,沿街發放注射用具,因為消除煙毒工作,畢竟是一件長期性工作。他們的作為意在使吸毒者在未戒毒前,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鍾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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