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警卅餘年,一向在基層服務,曾經偵辦竊案無數,但至退休為止從未在公車上抓過「扒手」,不免遺憾!這次總算給我如願以償了。
九十九年十一月廿一日上午,我約老同事到台北市西門町茶樓敘舊,我從三重市乘三重客運六四○公車到西門町,經年輕人讓座在前門第一排坐下,不久中途上來一位打扮入時中年婦人,扶著老太太及小孩上車,就坐在我斜對面位子,中年婦人手上拎著一隻漂亮黑色大皮包,站在中間走道照顧老人。
車子過了中興橋進入台北市,快到西門捷運站時,中年婦人突然指著身邊中年男子大叫:「是你搶(扒)我的皮包!」(一只紅色小皮包正掉落在他倆的腳下),那男子極力否認「不是我」,「是它自己掉下去的」,鄰座一位小姐也指正有看到男子伸手進大皮包行竊,這時全車驚動起來,我身為警察退休人員遇上這「是非」場面,焉能袖手旁觀?即毅然挺身而出,大聲呵責竊嫌「現在人贓俱獲,又有証人指正還想狡賴?」
竊嫌無話可說,正打算轉身閃躲,我一把抓住他的衣領,請司機把車開到派出所去。殊不知現在資訊發達,司機已將車停在路邊用手機報警了,此時站在車門邊一名男子出來虛情假意想當「和事佬」,我懷疑他是「推車」(扒手的同伙),企圖掩護脫逃,我立即高聲提醒乘客:「車上扒手不止一人,還有他的共犯!」這一喊,果然奏效,我懷疑的「推車」都躲到後面去了。
不一會警察到來,司機開門,兩造被帶走,警察繼問有無目擊証人,大家面面相覷,我祇好再度出來鼓勵:做人要有正義感,壞人就要剷除,好人才有保障,話剛說完,那位妙齡女郎終於站出來跟警察去漢中街派出所作証去了!
真沒料到退休這麼多年,還能有機會為社會治安盡一點微薄,心裡感覺非常快慰!
(鍾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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