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巡撫鄧廷楨任西安知府時,漢中駐軍有一士兵名鄭魁,因把砒霜放進饅頭裡毒死了一個名叫王革面的人。被縣令判處死刑,賣砒霜與饅頭的人,與鄰居婦人都出來作證,已經結案了。報到西安知府,鄧廷楨卻感到可疑。他派人秘密把賣饅頭的人叫去問話:
「你一天賣多少個饅頭?」
答:「兩百多個。」
又問:「一人大約買幾個?」
答:「有人買一、二個,也有人買三、四個的。」
「那麼你一天要同一百多個顧客打交道啊?」
「是的。」
「這一百多個人的相貌、姓名,以及賣出的日期,你都能記得嗎?」
「不能。」
「那麼,你為何獨能記得鄭魁在某月某日買你的饅頭呢?」
這個賣饅頭的人當時驚住了,答不出話來。鄧廷楨一直追問,才說:「我本不記得。縣役來對我說,縣衙詰審一個殺人犯,已經認罪了,只少一個賣饅頭的證人,請你為這件事作過證。」
鄧又審問鄰婦,也回答是縣役要她來當證人。只有賣砒霜的人,所提供的證言是真實的。原來死者王革面與鄭魁吵過架,但卻死於狂犬病,因此嘴脣發青。鄭魁買砒霜的意圖,只是為了毒老鼠。
於是案情大白,鄭魁的冤曲得以伸張了。(周光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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