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先有卦象,而後有文字。八卦的創作者,相傳為上古帝王太昊伏羲氏,觀察天地陰陽之變化,以之為基礎設定了八卦。在商朝末葉,周文王居商朝的西伯,被暴君紂王囚在羑里的地方,在獄中推演易理。
易理推演的程序:首先假定「太極」,在天地陰陽未分之時,其中心的大原靈即謂「太極」是宇宙之本。太極產生陰陽兩儀,即宇宙活動正反方向,然後由兩儀化為四象,即老陰、老陽、少陽為陰中之陽,少陰為陽中之陰,再由四象化為八卦:乾、坤、艮、兌、震、巽、坎、離。象徵:天、地、山、澤、雷、風、水、火,通常稱之為「原卦」。因為構成宇宙的原素是「天、地、人」三才,以三根算木表示一原卦,兩原卦配合重疊為一「大成之卦」,八八相乘成為六十四卦。大成之卦,一卦有六根算木,一木為一爻,則產生三百八十四爻,並發揮卦爻涵義的卦辭,卦爻辭及彖辭皆由文王推理出來的。
後來周公將周文王所推演的易理,加以整理,其中發現卦辭與彖辭相類似,未將彖辭編入易經。其後孔子整理儒學,發現作有論斷卦義的彖辭,是文王所作,孔子將其編入,所以易經才有卦辭、彖辭。
繫辭上下兩編,易學之全體大用,是孔子所作。凡孔子所作辭傳,文中每有冠於「子曰」,是為孔子口授,門人筆錄,非門人自作辭傳而引述孔子言辭的語氣。孔子尚作有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傳在秦始皇焚書時,業經流失,現有的這三編傳文,對於易經的推陳闡發,各具精義,不是隨便附會假託得出來的,流失之傳說似有疑問。
秦火之後,漢、唐以還,雖然歷代都有治易之家,而尤以漢、宋兩代,對易學多有所宏揚。漢儒重師傳授,宋儒重理解,兩代學風雖異,但道統的維持延續,都是相得益彰,各有其不可磨滅的功績。
(曾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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