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是中國人發明的,數年前已經世界公認,發祥地是山東省淄博市,乃古代之齊國。流傳世界之途徑,是由水、陸二路,水路是南傳東南亞各島國,曾經蛻變成籐球。陸路是由絲路西傳,至歐洲變化最大,成中空之皮球。英國人功勞很大。
足球古稱「蹴鞠」。球門之網高掛,球員必先跳躍,在半空中「橫掃」或「倒勾」球過網心。以雙人對踢作擂台賽。勝者頒獎,負者當場臀刑十棍。於今,淄博每春有比賽,臀刑已免。但必須穿著古裝,非常可愛,淄博現已有足球博物館。
蹴鞠自漢朝起,已屬軍中遊戲,至宋朝已訂有制度及規格,宋太宗曾御駕親自參賽。球員中有王公大臣御史武將。分為二隊,以積分定勝負。上有所好,下必樂之。先是與民同樂,後是民間自辦賽事,全國蓬勃發展。至明朝起,先有官妓參與,再傳至青樓樂戶。他們比男人多了二個球,在搶運射門時,胸前不停轉動,巍巍顫顫,迷住了男性的色眼,於是不務正業,都入邪門歪道。明廷不得已,令官民一律停止玩球。滿清也嚴禁,至民國歐風漸來,有女子足球比賽,台中宜寧高中足球隊,曾得世界冠軍。
北宋詩人晁無咎(補之)有詩:「閭闔千門萬戶開,三郎沉醉打毬回。九齡已老韓休死,無復明朝諫疏來。」詩中的三郎,指的是唐玄宗李三郎。但其真正的諷譏對象,是宋徽宗趙佶,趙三郎也是「球迷」。小說中曾描寫小太監高俅奉命送禮至太子府院球場邊,遠遠飛來一隻高球,那高俅飛起一腳妙傳,博得趙佶激賞,從此陪太子玩球,登基後封官累進到太尉,為國之三公之一,是武將最高官職,可稱「足球元帥」。
對日抗戰勝利,上海曾辦全國運動會,筆者曾奉派率十五位警員,到足球場維持冠亞之決賽,是東北大學之校隊,代表了大連市。上海市某民間隊代表了浙江省。比賽中大連市犯規,要被罰十二碼,大連市不服,認為裁判不公,圍住裁判追打,筆者快步率領警力,跟上緊密保護,將裁判護送入鐵柵房保護室。曾目睹某報記者,手捧相機,欲攝拍追打鏡頭,被東北大漢飛起一腿,踢個正著,相機像小鳥飛入高空,向上時如沖天炮彈,下墜時紛紛飄下碎片,這一腿的威力驚人!
大會不久宣佈,三天後原地重賽,但司令台中央,將要坐著一位陸軍上將,他就是淞滬警備總司令宣鐵吾。(錢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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