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是英文的縮寫,即Economic(經濟)Cooperation(合作)Framework(架構)Agreement (協議)的簡稱。中文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用閩南語發音是「愛卡發」是吉利語,而原名稱語長不易記,而且合於國際上WTO(世界貿易組織)的原則,所以均以ECFA稱之。
當前世界各國推行「自由貿易協定」(FTA),東南亞國家也組成東協組織,互相減免貿易關稅,中國大陸也參加,因我國與多數國家無邦交,無法加入FTA。將來我出口至大陸、日本、韓國及東南亞國家,因不能減免關稅,勢必無法競爭,必然孤立而受到莫大影響。現在唯有趁此與大陸和平相處的趨勢,與大陸協議訂定ECFA才能挽救。否則依我國過去情況,我出口到大陸、日本、韓國及東協國家的貨物占出國總額的百分之六十五,甚至超越美國的百分之十二,可見事態之嚴重性。
至於國內在野黨對ECFA反對論述,不外下列數項:
一、大陸農產品價廉,如大量進入台灣會影響農民,其實我早已核定大陸八百餘項農產品禁止進口,例如稻米、大蒜等。
二、大陸勞工如來台工作,政府也繼續維持不開放,並不在議題之內。
三、金融市場兩岸有不同的結構及營運,如互相設立機制,對我有所不利,但這次協商已依據西方對等原則規定。
以上第三項關於金融業務的相互關係,將由兩岸訂定「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即新聞常報導的「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其內容將規定兩岸金融監理機關進行資訊交流及保密、金融檢查,及其他合作事項,所以MOU與ECFA是相輔相成的。(育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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