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西元前二千六百年前(新石器時代),就進入農業社會,自伏羲氏時人類就有漁獵、畜牧的生活。到了神農氏時,人類已有農耕生活,先祖們為求生存,俾使農作、漁牧得宜,代代傳承智慧,長期觀察宇宙,天體運轉,自然界四季之交替,收藏之機命,綜合黃帝時代發明的曆數,與天文衍生一套「天、地、人」生剋之依循法則,即現在之「農民曆法」。
農民曆之內涵,隱含天文地理自然氣節歲算等等,其產生之能量,與天地生命之生剋道理,至為奧妙難言,故為博大精深之學問。農民曆是依月球繞地球的周期而推算擬定的曆法,月球繞地球一周為二七•三天,在一個周期中,出現一次的圓形,推算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製定年度及節氣,用一年三百六十日換算(其實不足三百六十日),其圓周則與三百六十度相符,故符合大道先天之歸「元」論。地球旋轉二十四小時歸元為一日三百六十度,証明地球是圓的。由於一年三百六十日不足之差額推算,農民曆法須以三年一大閏,五年一小閏閏月(一年中多出一個月叫閏年,一年中有兩個同月後者為閏月),才符合氣象運轉之法則。
農民曆在西漢平帝以前,是依歲次記日,例如:陽曆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三日十二時。依照歲次是:戊子年,未己月,辰甲日午時。是民國九十七年農曆六月一日十二時。西漢平帝公元元年起,才有陽曆,農曆記日對照列記。公元是阿拉伯字記日以後農曆之歲次記日,也比照阿拉伯字列記。
陽曆年的推算是依照農曆二十四氣節換算,所以氣節在陽曆年是固定的。例如:每年陽曆一月的小寒,其日期固定在五日或六日。大寒則固定在二十日或二十一日。而每年的陽曆七月小暑,是固定在七日或八日。大暑則固定在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固定換算的結果,陽曆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所以陽曆年是用大小月計算,每年陽曆二月有二十八日或二十九日。四、六、九、十一月是三十日。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是三十一日等大小月,沒有閏年。由於農曆記日隨陽曆用阿拉伯字後,現在的人用農曆歲次就不會算了,必須要參照萬年曆或農民曆。
(曾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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