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3月24日,立法院依憲法第72條規定,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法律案通過的咨文,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府在四月廿五日公布「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案。
這個修正案子,從106年7月的年金改革開始,大幅削減了我退休警察的退休俸權益,使得一生為國、為民、為社會而拋家棄子犧牲所有的年節休假,24小時奉獻的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總隊等同仁,均受到最重大的打擊。所幸退警弟兄們在奮鬥比八年對日抗戰還長時間的煎熬,終於得到還稱得上尊嚴與公道的回饋。
記得在105年5月年金改革提出草案討論時,發現有一位JackKen,經常PO文力爭警消權益(當時敢於出面爭取的人不多),而在9年前的9月3日舉旗號召退警第一次在凱道抗爭,才知道JackKen是我們退警總會長耿繼文,令全體退警及社會非常敬重。
他陸續經過17次在臺北火車站附近、忠孝西路陸橋上掛上白布條,為我們退休警察爭取權益,在行政院、在立法院、在考試院、在銓敘部…等處門前,冒著太陽曝曬、風雨刺骨,甚至因為長期抗爭,多次與弟兄們一起和蒼蠅、蚊子露宿青島東路等馬路邊,至此,總會退警率領的抗爭計有五○○多次,而總會長本人也被警察機關傳訊三次。表示被削減的退休俸恢復路漫長,但沒有懈怠。
歷經九年成功了,非常非常感謝為我們辛苦努力的國民黨、民眾黨、無黨籍每一位立法委員,感謝為公平正義努力的每一位退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總隊兄弟姊妹們,若不是大家團結一心,分進合擊,不畏寒暑,不閉風雨,是走不到今天這一步的。
在此套一句耿總會長的話:所有的功勞是大家的,我們為此事高興,大家辛苦了!
總會長總說:我個人真的不算什麼,只有我一人也根本沒用,遲來的正義,是靠全國各協會理事長、各直屬組長、各級幹部及同仁努力堆疊而有的成果,我們的尊嚴跟公道,雖然延遲多年才獲得,但這是我們做為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總隊抬頭挺胸的重要指標,堅守不移。(張嘉銘)
警政署人事室的通報
本修正條例經總統明令公布後,警政署人事室即時通報如下:
人事室於本(25)日署務會報:宣達有關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相關事宜摘述如下:
一、法規生效日期為(民國114年)4月27日。(公布後第3日)
二、警、消、海巡等已退人員約3萬餘人,將按新法計算退休金。
三、因退休金重審作業尚需一定的作業時間,且需與銓敘部協商,相關金額將溯自法規生效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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